各学院学工办:
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1〕2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名额分配
按照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库)人数占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库)总人数比例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校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学年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具体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要严格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主体资格标准。
2.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30%,且达到学校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及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3.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及按班级评议(9月29日—10月8日)
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2020—2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班级成立由辅导员担任组长,由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担任成员的评议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民主推荐,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名单;
2.学院评审(10月8日—10月14日)
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要负责对申请者资格及材料进行评审;
3.学院公示及材料预审(10月14日-10月20日)
各学院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10月14日下班前将《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材料预审;
4.材料报送(10月21日)
各学院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评审材料进行汇总;
5.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10月22日-10月24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6.学校公示(10月25日—10月29日)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上报结果(10月31日)
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以校发文件形式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要求
1.请各学院于10月14日(周四)下班前报送预审材料电子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ecjtuzzzx@163.com;
2.10月21日(周四)报送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至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8栋404室),纸质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
(二)评审材料清单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
2.《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3.《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要求
各学院应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全体辅导员组成,负责组织、审核本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各学院应充分发挥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中心及学生带班党员、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作用,协助学院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提高评审效率,充分公开,实现有效监督。
(二)程序规范
评审全过程应遵守《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相关要求,整个评审过程要做到“三公开”(名额分配情况公开、评定程序公开、评审结果公开)。
(三)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内容要具体详实。评审报告须附上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评审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情况等。
(四)工作过程记录
各学院应做到评前有宣传、评中有记录、评后有公示。
(五)公示要求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各学院在奖助学金评定环节,不得将学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六)有效监督
各学院都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邮箱在全院范围内公布,接受监督。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监督举报电话为:0791-87046633,邮箱为:ecjtuzzzx@163.com。
附件:1.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2.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4.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填写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