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电子及建电学生党支部集中线上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形式下,电气学院的学生党员通过各种途径学习党内条例,明确党员职责,不断加深学生党员对党章党规党内条例的熟悉。从学生时代开始了解一名党员该做什么,明白党内谁问责,谁监督,强化纪律意识,在心中种下严守党纪,执政为民的种子,永葆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十六条: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等,都应当严肃问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第二十条:中央各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终身问责、分级负责、要求细致、层层落实,这都说明我党在问责和监督上不留死角,没有例外,任何人都不得抱有得过且过的幻想或者溜之大吉的侥幸心理,而是应当深刻认识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真正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责,为民负责。

李敬德同志说:“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与此密不可分。作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更要时刻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做到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强自身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时刻依靠群众,时时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将自身牢牢地把控在为人民服务的战线上不动摇,如此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为百姓谋福祉。”

张晓娟同志:“今天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了这两个条例,让我进一步感受到了党要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也更进一步强化了我的担当意识。作为一名学生党员要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担起社会责任。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其实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利益开始。当自己有责任在身时,不可任性行事,要有担当精神和担当能力,不断提升自己。”

习禄同志说“从《党内监督条例》 和《问责条例》中,我体会到党中央管党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方法,具有显著的时代特征,是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这是将党的根基扎牢在人民群众当中,让人民老有所依、幼有所靠,成为人民群众打心底依靠的执政党。打铁还需自身硬,唯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执政水平才能做到让人民安心、让人民放心。”

刘斌同志说:“党内监督条例就是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身作风的偏颇,使自己能及时改正,问责条例也是一项对党员们自身党性的鉴定。作为学生党员,我们应当对照‘两个条例’,找出自身的党性缺陷,弥补不足,做好党员先锋作用。”

李楠同志说:“我们共产党能发展壮大到今天而不出现大问题,就是靠着这样的约束和党员的自律。作为大学生党员的我们要增强纪律意识,不触碰‘红线’和‘底线’,以党组织的新纪律、新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且要‘内化于心’,每时每刻都要提醒自己,坚定党员理想信念,遵守党在关键历史时期的新要求。”

张翀羽同志说:“今天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应该明确身为一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违背组织规定的任何行为都应被问责,任何违反党规党纪的言行都应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失责必追究。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党的责任重如泰山,落实政治责任,支部成员人人都有责,决不能把自己当成旁观者。”

丁鹏同志说:“作为学生党员,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尤为重要,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党员同志刻画出的‘担当底线’。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和为人处事中,必须时刻不放松自己思想修养,不忘记党的宗旨,时刻用问责条例来提醒自己,来约束自己。”

李帆同志说:“在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中,其中提到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作为党员,我们一定要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持党的先进性,在学好条例的同时,还要在落实上下狠功夫,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全方位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和人民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说:“担当就是责任,好党员必须要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