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院的民主管理,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不断提高学院科学管理、依法治院的水平,更好地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围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公正、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加强与改进对院党政行使权力的有效监督,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和谐、稳定、协调与可持续发展,营造进取、积极、快乐、民主的学院氛围。
二、组织领导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党政办公室主任组成。
三、院务公开的内容
1、关系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包括学院的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重大决策、规章制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学科建设等;
2、学院重大人事变动及人才培养规划,招聘人才的岗位、条件等;
3、年度财务支出总结及各项重大支出情况;
4、教职工普遍关心的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年度教师完成工作量情况等;
5、学生奖、助学金及困难补助的评定结果,推荐发展学生党员等情况;
6、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四、 院务公开的形式
以院二级教代会为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也可以采取以下形式和途径:
1、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通报相关院务
2、在公告栏、学院网站、学院QQ群、微信群或校内OA邮件发布
3、在扩大的党政联席会上通报
4、通过各部门、各系部召开会议,公开学院有关工作情况
五、院务公开的监督
1、由二级教代会负责听取并受理教职工的意见,监督院务公开工作;
2、学院党政领导要强化民主管理意识,充分尊重和维护教职工在学院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虚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院务公开的时间
1、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根据内容的时效性和师生关心的程度,确定公开的具体时间。
2、有关学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财务收支情况、执行反腐倡廉有关规定的情况等每年公布一次。
3、教职工职称评审、奖惩以及学生的评奖、评优、入党等敏感性、阶段性和突发性工作,可不受时限,随时公开。
4、院领导的分工情况、工作职责等常年公开。
华东交通大学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