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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故事 | 于海俊——丹心碧血映林海
发布时间: 2024-04-16 浏览次数:

于海俊,男,汉族,中共党员,赤峰市翁牛特旗人,1963年11月出生,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从内蒙古林学院毕业后,他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支援边疆建设,来到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调查规划院工作,2011年1月调任根河林业局任副局长;2019年6月19日,于海俊同志在扑救森林雷电火灾过程中,不幸因公牺牲,享年56岁;2020年9月,于海俊同志被评定为烈士,同年12月3日,于海俊被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扎根边疆 恪尽职守

他在林海深处埋头一干就是32年,为了青山常绿的梦想,他不怕吃苦、甘于寂寞,争当林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铺路人。他负责并参与完成林业工程规划设计、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生态环境工程设计和测绘项目100余项,8个项目获评全国和省部级优秀科技成果奖。他还被聘为全国森林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先后参与编制了4项国家林业行业标准。在规划院工作期间,每到春夏两季,于海俊和同事们深入各个林业局生态功能区内,背着帐篷、给养和工具,爬高山、穿密林、趟河道、走沼泽,不辞辛苦地测绘、设计。

为人正直 清廉为官

“没有官架子但有奋斗情怀”是很多干部职工对于海俊的一致评价,各级组织在调查中发现,他虽多次承担国家林业局和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重大项目,但没有一例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举报和负面反映,从没有在项目建设中为亲朋好友“打招呼”,更没有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于海俊殉职后,从农村来的弟弟于海瑞,第一次走进哥哥的宿舍,发现衣柜里的几件汗衫,衣领都磨得起毛了,冰箱里除了方便面就是馒头,60多平方米的家中,装修摆设还是上世纪80年代的风格,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于海瑞说,哥哥从来不做违背原则的事,他和晚辈们在一起说得最多的就是“好好干,靠自己走出来的路最踏实”。

身先士卒 勇挑重担

从1987年到2019年,32个春秋,于海俊同志先后7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次被评为“劳动模范”,1次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19年6月22日—30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党委先后追授于海俊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0年12月23日,受中央组织部委托,自治区党委在呼和浩特举行了追授于海俊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颁授仪式。于海俊同志始终牢记入党誓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他在入党申请书中这样写道:“在我童年时代,常听大人们讲那些共产党员先烈的英雄事迹,他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深深激励着我。我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不是要寻求政治上的刺激,而是要为实现伟大的共产主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