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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华东交通大学电气学院“福尔达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3 浏览次数:

“福尔达助学金”已启动,现将文件要求发送给各位同学,请大家阅读细则,并于6月6日前申报,辅导员老师收齐申报材料后在下周进行评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福尔达助学金”使用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福尔达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二年级、 三年级)。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 “福尔达助学金”每年评定资助学生 17 人,每人 2000 元。资助学生组织2 个,每个3000元。

第四条 “福尔达助学金”的学生申请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3、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诚实守信,向上向善向学;

4、认可福尔达的企业文化;

5、受资助学生可在大二或大三暑期前往福尔达公司实习;

6、家庭突遭重大变故、大三学生、来自农村地区的学生优先。

第五条 “福尔达助学金”的学生组织基本申请条件:

1、满足获得“福尔达助学金”条件的前 3 款;

2、积极参与学院、学校学生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在组织的共同努力下 学院获得相关工作的重要荣誉。

3、获大学生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指“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三大竞赛)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组织。

第 2 项和第 3 项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六条 “福尔达助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  每年 5 月 25 日前,学生根据本细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申 请材料。

第八条 各班级辅导员负责组织所带班级的评审工作,于每年 5 月 30 日前 提出拟获得“福尔达助学金”初审名单,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九条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汇总,并组织评审,确定全院获得“福尔达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时间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得者名单。


第四章 助学金发放与监管

第十条 每年6月20 日前组织举办典礼,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十一条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应切实加强“福尔达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全过程的监管,确保评审工作有序进行。同时,按规定要求做好发放工作。

第十二条 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一年内发生与称号不符的事件,追回所发放的助学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院和捐赠者双方协商解决。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2021 年 6 月 1 日

编辑 | 马健勇 夏鹞轩

责任编辑 | 杨铭 王冰涵 丁伟

审核 | 苑莹 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