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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话心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 2019-04-12 浏览次数:



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再次对《条例》进行修订完善,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继承与创新、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统一,释放了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为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新标尺。

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引起媒体普遍关注,对照原版,对新版条例进行了学习,现将几点学习的粗浅认识和体会总结如下:



第一点,突出党章地位,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制定纪律的目的性方面,处分条例体现于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的体现多多,原来是警告和严重警告都是一年处分期,新版则是警告一年、严重警告一年半处分期。第十三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终止其代表资格。在纪律面前,党代表也不再享有豁免权了。第四十二条,相对于旧版,增加了一句话:“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明确了时限有利于处分决定的有效落实。

第二点,纪律分类改变,政治纪律是重中之重。新版处分条例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与旧版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财经纪律、失职渎职、侵犯党员公民权利、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分类相比,更加简练规范和科学。

第三点,吸纳新的思想实践,体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求。第十九条第一款,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第八十六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把主体责任纳入到纪律的序列。

第四点,体现“党要管党”要求,把治党管党责任融入到纪律之中。新版条例通篇贯穿党要管党的要求,并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融入到六项纪律之中。仔细阅读理解六项纪律中的条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精神非常充沛充盈。

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必需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严格执行条例。要在思想、行为上作好的模范先锋形象,带领更多的党员向严明的道路上靠近。



党员微心声

      通过此次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庄严和权威。它让我不禁想起入党誓词中的“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在当下,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有一个“行为上有纪律的、思想上纯洁的、组织上廉洁的党”,这些必须依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重要的保证。

——张晨晖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笼子,划出了新禁区,标出了新底线,每一处修改都体现着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凝结着管党治党实践的新成果,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

——李颖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与时俱进,对党的纪律进行了全面完善、深入细化和科学规范,划出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红线。真正把从严管党治党伟大实践成果转化为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纪律要求,进一步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牢牢树立起来。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保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坚强决心。

——陈晴

      在这次深入学习中,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是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更是保证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基石

——仇智圣